《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推薦29篇》
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精選29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 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
第三條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占40%股份、其余股東各占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后,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50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四、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保證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決定以聯建方式開發__項目。在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之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聯建的方式
甲方與乙方同意以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土地證號:青國用(_)字第_號]進行聯建開發,在乙方承擔了甲方的銀行債務后支付甲方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聯建項目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權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關義務后歸乙方所有,具體是指:
1、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費用及合同約定的人民幣 萬元的工程管理費,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工程費用。
2、聯建項目投資額完成至投資總額的25%以上(含25%)時,甲方應將土地使用權過戶至乙方名下。同時還應辦理其他與聯建項目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在聯建前期應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其他法律手續及對外合同)的主體變更手續。
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其他變更事項的具體時間以乙方通知為準。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出具辦理轉讓、變更手續所需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3、在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戶以及其他全部相關事項的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付清甲方應得款項后的當日,甲方即應退出本聯建項目,并且不再參與聯建辦公室的工作。
4、甲、乙雙方共同組成聯建辦公室負責聯建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權及其他事項的轉讓、變更工作完成后,甲方自動退出聯建辦公室。此后聯建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乙方單獨負責。
5、作為本聯建合同共同乙方的_公司和_公司獲得聯建項目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權的具體比例或其他有關權利義務的劃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甲方在辦理有關轉讓手續時應依此補充協議出具相關法律文件。
6、如有關的許可手續按照規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只能變更至共同乙方中的一方,甲方則應按乙方要求進行變更。無論變更為共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視為甲方履行了變更義務。
7、在完成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戶手續之前,如與本聯建項目有關的許可手續或對外協議須以甲方的名義辦理或簽訂,甲方應在聯建辦公室通知后三天內備齊全部相關文件報送主管部門或在對外協議上簽章。
第二條:聯建項目的位置
聯建項目位于_市_路_號(詳見附件一:規劃圖紙)。
第三條:聯建項目的用途、規模以及建設內容
1、聯建項目的用途
聯建項目用于 等日常工作辦公以及附隨功用。
2、聯建項目的規模
該聯建項目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住兩用式多層公寓約 平方米。
上述功能區的劃分以及詳細建筑面積和方案,以經過乙方簽字認可的設計以及施工圖紙報政府批準后最終確定。
第四條:甲方的陳述、承諾與保證
1、甲方是由_集團公司與_實業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并經_市工商行政局批準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的有限公司制企業法人,其經營期限為19_年_月_日開始,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萬元,其兩股東已出資到位。
2、甲方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
3、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簽訂之日一直處于合法、持續經營狀態,甲方同時保證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續經營狀態。
4、甲方通過與_市土地管理局簽訂于19_年_月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擁有對_市_路_號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使用權證號為青國用(_)第_號,_路拓寬工程前丈量面積為__平方米,現建筑用地為__平方米;其原規劃用途為公寓、寫字樓、商場等;其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已經獲得_市現劃局確認(詳見附件三:_市土地管理局20_年_月_日青土函字(20_)第_號《關于確認__用地調整后土地面積的函》和_市規劃局20_年_月_日青規函字(20_)_號《關于確認_用地調整后有關技術指標的函》)。
5、甲方保證其所擁有的青國用(_)第_號土地上不存在除中國銀行_分行通過與其簽訂于19_年_月×_的《人民幣借款抵押合同》設定的數額(包括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抵押權之外的任何法律負擔。
6、甲方保證其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負擔,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法律負擔、工商法律負擔和勞動法律負擔。
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紅和收益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資產出售、對外抵押、抵押和保證),但為履行本合同并經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和乙方的行為,也不得對外簽署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合同、協議和承諾。
9、甲方保證本合同約定的聯建行為己經得到其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批準。
10、甲方保證已經對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所發生的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銀行_省分行的銀行貸款之外的其它債務做出了切實有效的安排,并保證上述債務的債權人在聯建期間不會對聯建工程提出任何訴訟、保全等法律強制措施。
如在聯建期間因甲方獨自債務(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國銀行_省分行銀行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而使聯建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在建項目或聯建資金被采取保全或執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額相應扣減甲方應得款項,此項扣減應折合乙方應付款項。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承諾和保證
1、乙方保證協助甲方辦理為本合同約定目的的青國用(_)第_號土地上的使用用途和有關規劃的變更手續。
2、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支付有關款項。
3、乙方保證指定甲方享有_工程建成后的物業管理。
4、乙方保證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影響工程進度及工程的預期竣工。
5、乙方承諾甲方應乙方要求變更規劃設計方案而出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共同承諾與保證
1、按“四項原則”確保聯建辦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按期、保質地完成其工作目標。
2、為保護雙方的利益,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雙方保證對本合同的內容對外保密,但雙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3、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目建設過程中,不得對項目作出任何形式的非本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轉讓)。
第七條:聯建辦公室
1、聯建辦公室是指甲、乙雙方在誠信基礎上,本著乙方主管、乙方決策、乙方監督和甲方配合的原則(簡稱“四項原則”)建立起的,為全面、高效履行本合同。確保聯建項目工作任務的完成的管理機構。
2、聯建辦公室的建立
本合同簽訂后的當日,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聯建辦公室,聯建辦公室的組成人員共5入,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其中:主任、財會人員由乙方委派、聯建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切勞動待遇按照歸屬原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和承擔,該費用不得從聯建辦公室賬戶支付。聯建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聯建辦公室下設執行機構、內設工程部、法律部、綜合部、外聯部等部門,直接向聯建辦公室負責,各部門人員由甲方指派,薪金由甲方發放,乙方按人民幣__元/人/月的標準承擔相關人員的工作補貼。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撤換人員。
3、聯建辦公室的組織原則
⑴聯建辦公室依據雙方確定的四項原則開展工作,在工作中本著有利于工程進度、有利于工程質量保證和有利于資金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的方針,在聯建辦公室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⑵聯建辦公室的議事原則是甲方服從乙方。如果涉及甲方責任問題,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如果意見不統一,上報聯建領導小組決定。如果甲、乙雙方對涉及聯建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仍然須執行乙方的意見,但乙方應對其決策承擔法律責任。
4、聯建辦公室的職責是執行聯建過程中的甲方和乙方的有關決定,對工程設計、工程施工進行管理和協調,并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和支付,竣工驗收、工程預決算以及對外合同簽訂等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法律問題,其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規劃審批、辦理開工報告、招投標工作、圖紙會審。
⑵工程的施工建設.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綜合布線、設備安裝、消防工程、監控工程、初裝修、室外管線、綠化配套、對外合同簽訂。
⑶竣工驗收以及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編制工程決算、竣工材料回繳和建檔、產權證辦理、與物業公司交接。
上述具體工作由執行機構各專門技術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實施。
5、聯建辦公室自成立之日即需刻制“_培訓中心聯建辦公室”印鑒,并報甲、乙雙方備案;該印鑒由聯建辦公室主任保管并負責使用管理;聯建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議、招投標文件、承諾函、報批材料)必須加蓋聯建辦公室印鑒并由主任簽字。
6、聯建辦公室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到中國銀行_分行開設專用賬戶,并預留聯建辦公室印鑒和乙方授權代理人印鑒;聯建過程中的所有資金往來必須通過該賬戶結算。
7、聯建辦公室在聯建工程中需甲、乙雙方審批決定事宜,甲、乙雙方均應在接到聯建辦公室書面通知的三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在對外聯絡以及辦理相關手續需甲、乙雙方配合的,甲、乙雙方應在接到聯建辦公室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予以書面答復。
8、聯建辦公室賬戶中的資金由乙方注入,歸乙方所有。
9、就聯建項目所用的主、輔料由聯建辦公室同意對外簽訂購銷合同,對材料的質量、價格由聯建辦公室會同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確認;材料運抵現場須經聯建辦公室會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聯建辦公主負責對聯建工程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質量認定出具現場實證。
第八條:工程的設計
聯建工程的設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進行招標,由聯建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議標和決標,選擇一家設計單位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設計。
設計合同文本由聯建辦公室提供并簽訂,設計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戶中支付(詳見設計合同)。
第九條:工程的施工建設
聯建工程的施工單位由聯建辦公室按照乙方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進行全國性招標,由甲方和乙方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議標和決標,選擇一家施工單位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建設。
施工合同由聯建辦公室與選定的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文本由聯建辦公室提供,建設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戶中支付(詳細見施工合同)。
第十條:工程的監理
聯建工程必須進行監理,監理公司由乙方選定并與之簽訂監理合同,監理費用由聯建辦公室開立的賬戶中支付(詳見委托監理合同)。
第十一條:工程用料
1、工程用料包括主料和輔料。其中主料的購買必須經乙方和監理單位書面認可。而且主料運抵施工場地和安裝使用前必須經聯建辦公室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裝,輔料由聯建辦公室根據乙方出具的輔料清單及其型號、標準采購,但運抵施工現場或者是用前必須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采用。
2、工程用料必須符合國家優質產品的標準,其環保標準必須高于GB標準。
3、主料與輔料的劃分詳見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號、標準、質量要求清單,該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詳見聯建辦公室決議)。
第十二條:工程的質量
工程應該按照國家優質標準進行建設和驗收。
第十三條:工程工期、竣工和驗收
本合同約定之聯建工程(包括設計、土建、初裝修)的工期、竣工和驗收服從施工合同。
自施工圖完成后的三十個日歷日內,聯建辦公室應辦理好本工程開工所需的所有手續。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解除和設定
1、乙方負責取得中國銀行_分行的書面承諾,解除在青國用(_)第_號土地的抵押權。
2、上述執行完成后,甲方應將青國用(_)第_號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至乙方為止。
第十五條:合同款項及其支付
1、工程款項由聯建辦公室根據工程的進度付款。
2、在本協議簽訂的5日內,乙方向中國銀行_分行出具(債務承擔承諾函)(附件七),或者償還相應數額的抵押擔保之債務。同時取得中國銀行_分行解除在青國用(_)第_號土地上的抵押權的書面承諾(附件八)。甲方必須應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的10日內協同乙方以及中國銀行_分行前往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辦理解除抵押和設定新的抵押之手續。
上款乙方承諾函的出具視為乙方承擔甲方的銀行債務。
3、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人民幣 萬元的支付:
⑴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
⑵在本合同簽訂的5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費用人民幣 萬元整;
⑶規劃設計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幣 萬元;
⑷辦理完畢全部的項目審批許可手續,取得《施工許可證》后三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⑸完成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過戶和其他有關事項的變更手續后,支付余款 萬元。
第十六條:稅、費特別約定
前期費用和工程管理費用的稅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其他行為和合同以外行為的稅賦由乙方承擔。
雙方發生合同內的房地產過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與第三方交易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計稅標準和繳納時間按國家稅務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計費標準以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同時,對方享有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賠償的權利。
2、若任何一方違反承諾與保證,按定金條款執行。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關于稅費義務的約定并因此增加了甲方的稅費負擔,將以建成后的房產以成本價為計算單位,向甲方補償(成本價以竣工決算為準)。
4、如甲方不能按期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有關土地使用權或其他事項的轉讓變更所需的法律文件,致使轉讓和變更手續無法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甲方應得前期費用及工程管理費總額的萬分之承擔違約責任。該項違約金可在乙方應付款項中扣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條款
因公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履行不能、遲延履行,雙方互為免責。待不可抗力消除后15個日歷日內,雙方應當就合同是否繼續履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1、在建項目的戶外廣告及其他媒體廣告由聯建辦公室全權負責,任何一方未經聯建辦公室同意不得單獨以聯建項目為內容進行廣告宣傳。
2、_集團公司與_實業有限公司為甲方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連帶的保證責任(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的有效期,保證范圍為合同價款。
3、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四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意向書自然失效。
8、本合同簽訂于_市。
甲方: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公司 _房地產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蓋章)
中國XX銀行房地產開發合同范本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三、合作方式:
四、各方負責: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七、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利潤分配:
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于市區地塊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核準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本項目占用的土地位于省市區,土地使用權證號碼為________市字第________號和市字第________號,四至坐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坐標表》。
4、項目規劃內容
本項目用地規劃指標根據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為準,作為雙方合作項目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參與項目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項目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并負責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設施設備及安裝資金,本項目的勘察、規劃設計、環境、綠化、消防、環保、人防、小區道路等報建及建設費用,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承擔項目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托銷售代理費及其他為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項目以雙方的名義共同開發建設,并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及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雙方所付稅費從雙方應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從共管賬戶中統一支
付),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約定比例分配未銷售完畢的房屋。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稅費承擔
1、合作項目銷售期間,按照甲方占%、乙方占%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專門賬戶,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稅費后按實際發生的銷售收入定期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時間另行約定)。銷售期滿后,雙方進行統一結算。
3、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約定比例分配的在銷售期內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銷售面積甲方占%,乙方占%進行利益分配。對于不可銷售部份按以上約定比例享有權益和承擔建成后的運行成本。分配房屋時,雙方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3、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為處理征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7、在雙方經協商一致分配未銷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銷售所分得的房屋,并為辦證提供一切便利,因此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后90天內本項目方案的設計,并承擔設計費用。方案設計須經甲方確認后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準后應盡快完成施工設計。在施工期間,項目規劃若需調整及變更,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于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并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周期
1、本項目計劃分期開發。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報送項目工作計劃,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六、協調組織
為了協調雙方合作關系,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項目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七、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溫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為準。
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和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外裝修采用高級涂料(市政有統一要求的以市政規劃為主),局部可由設計單位選擇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噴涂鋁合金窗,噴涂色由設計院確定。
(3):分戶門裝豪華防火防盜門,地面水泥砂漿找平,起居室、臥室等處墻面、頂棚完成批擋。
(4):樓房的入口門廳、電梯廳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極裝修;頂棚吊頂、墻面及地面,根據設計選用石應英漆材料。
(5):防火樓梯采用水泥地面、墻面作石英涂料。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及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給排水系統僅安裝管道部分,廚、衛潔具均由買房客戶自行采購安裝。
(2):電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戶內根據設計圖紙施工,用電器(包括燈具)由買房客戶自行采購安裝。
(3):電視系統根據設計入戶,電視接收天線的標準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4);電話線入戶、寬帶網絡線入戶,安裝智能對講機。
4、電梯工程采用合資電梯。
5、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標準經甲方確認并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委托專業公司進行設計并施工,小區內的電視監控防盜系統標準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9、小區內的游泳池、會館及商業用房由甲、乙雙方確定并包含在小區的建設內容之中,但不包括會館及商業用房的室內二次裝修。
10、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11、屋頂露臺地面,水泥沙漿找平(含防水)。
12、樓梯:水泥沙漿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層,鐵藝欄桿、木扶手;復式單元的樓梯水泥沙漿找平。
13、陽臺地面、圍護為結構地板、鐵藝欄桿,均須符合設計標準。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項目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帶網絡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戶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戶辦理入伙時直接向客戶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項目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項目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制作和發布,但所設計的方案必須報經甲方備案后,方可對外發布。
4、本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組建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礎上也可由另一方單獨組建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5、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佰萬元(¥:萬元),作為乙方履約定金,不計利息。本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如數返還定金。
6、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本項目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任何一方應保證本項目或共管賬戶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債權債務糾紛等法律風險的影響,以致本項目或共管賬戶出現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現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糾紛的一方應在本項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資產解決自身的有關法律糾紛,不得影響本項目的順利進行,否則按第九條第3、4項的約定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
6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內,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托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項目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經評估機構鑒定后確認)。
3、在本項目合作開發審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按照實際投資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在建工程經雙方進行結算后由甲方及時退還實際投資給乙方。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的約定,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定金及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乙方除在規定時限內補救完成外,還需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在本項目總體規劃通過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于以下金額:未開發建筑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容積率)×【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50%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沖突,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雙方順延履行合同。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其余交有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于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占總股本的 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占總股本的 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 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 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 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范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以最新批準文件為準。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
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復。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后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 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 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 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沈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6.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后,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并保證經批準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簽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沈陽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沈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總投資及資金籌措: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合作方式:各方負責:甲方:乙方:經營方式: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利潤分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
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
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
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p>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渡唐贩抠I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項目,并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本。
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用以保證乙方在上述合作項目過程中對合作項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在上述合作過程中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否則,一旦出現乙方因此而承擔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證金先行處理。
如出現保證金不足時,則甲方繼續愿意承擔乙方對外承擔的責任。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余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托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托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采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托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監督委托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托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托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系的協調,為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托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系,協調關系,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戶。若因委托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托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后,由委托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范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范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征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于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托人批準;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并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托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托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筑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筑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托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五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托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并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后一周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后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托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范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征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托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為 。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托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托清單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內,所委托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托他人銷售。在委托期限內成交的委托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托期限屆滿后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并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后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托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托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周結算一次,結算范圍為本周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托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并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后,應向甲方開據票據并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并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布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并委托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認可后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于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于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并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后,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周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伙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托房號清單。
二0__ 月 日簽于深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項目暫定名為。項目用地面積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項目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采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萬元整(¥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并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并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墻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并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系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后,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并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后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x%,即人民幣xx萬元(¥xx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x萬元(¥xx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xx萬元(¥xx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范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后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筑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后,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稅、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并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準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咨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并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并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后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項目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第五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的39;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甲方: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乙方: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第十六條 保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實現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產業化,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和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該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場地占地約畝。其中專用面積為畝,道路面積為畝。具體位置坐標和用地面積由甲方規劃國土建設管理部門測量后確定。甲方以有償轉讓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2、地價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將項目所需土地使用權以1萬元/畝的優惠價格出讓給乙方,總出讓金為1萬元。征地成本與出讓價值相差1萬元,高新區在項目單位納稅時參照高新區財政收入給予同等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和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十五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施工條件
(1)根據乙方施工方案要求,甲方承諾保證該期土地具備供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絡、公共天線、供電、通訊、接入、場地平整前的“九通一平”基本施工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乙方負責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額度支付相關費用。
2、項目進展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進入現場進行公共建設
3完成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項目。工程延期時,乙方應在原竣工日期前30天內向甲方提交延期說明,并獲得甲方的批準。
三、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及其他應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費用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90天未足額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建設的,按已付土地出讓金的5%支付違約金;甲方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延誤占用土地使用權,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甲方對此項目的補貼應在一定期限內予以補償。項目正式投產后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稅費(退稅或創匯獎勵)少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項目報告中承諾的相應稅費(退稅或創匯獎勵)的50%(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補償甲方的稅費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中承諾的某一稅種的具體金額x50%=乙方當年實際繳納的金額。
四、其他人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任何一方由于非自身過錯的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而未能履行本協議相關條款規定的義務,這種不履行不構成違約,但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此外,在不可抗力發生后30天內,應向對方提交一份報告,說明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原因,以及延誤的原因,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帝國新聞。第3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濟南市簽署。
5、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附于本協議,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平方米;
(6)地下面積:?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年?月?日計算,為?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外銷許可證號為;
3。8?《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4。1?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處理:
4。2。1?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萬元?。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元;
乙方須在?年?月?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6。1。2?;
6。1。3?等。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7。2?;
7。3?。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份?;
8。2。4?。
8。3。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鑒證機關:
地?址:
郵?編:?經辦人: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項目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復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并可刻制項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并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后,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項目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項目所有工程,用于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為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后如項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為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后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依法以招標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_____、容積率為_________、計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_____;
2.乙方是經主管部門批準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____棟_____層的辦公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產權分成。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工程設計和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甲方負責,但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產權應分給甲方部分的設計圖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報批并實施。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內開工,并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產權分成
全部建筑的產權由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擁有____棟____層房屋的產權,乙方擁有____棟____房屋的產權。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辦理完甲方應分得產權部分房屋的房地產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時間辦好房地產證,乙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開發項目名稱: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 土地使用權人為: 具體位置及面積以沈國用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登記為準。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商住工程,規劃占地 平方米。
甲方提供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沈國用 號)作價人民幣 元,工程價款為 元,乙方負責建房。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10日內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幣 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占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
(3)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4)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乙方負責開發施工期間的管理工作,并對施工安全等事項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各派一名財務人員共同參與財務管理。
2、利潤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比例承擔。
第九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本協議下的房產在驗收合格后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進程中,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總投資____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____萬元、開發費________萬元,建安費_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月的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最后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
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公司類型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
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
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并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
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
(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
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由于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于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
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么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
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
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但中應載明被委托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
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并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
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定。
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定:
“董事、監事、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因訴訟而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后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該會計年度終了后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工會
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并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占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第五條 工程管理
第六條 物業交付
第七條 保證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第十一條 保密
第十二條 通知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甲乙雙方就《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未盡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分別于年 月日、年 月 日簽訂的《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和《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均為雙方真實意愿表示。
二、《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效力不受《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影響,《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未涉及到的或與《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相沖突的事項均以《國湘·匯豐嘉源項目內部承包協議》的約定為準。
三、根據《聯合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成立的開發公司,其注冊資本金及組建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相關的所有手續由乙方辦理,運營過程中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甲方承擔部分)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后一次還款時,資金占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并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項目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征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筑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占用費。
資金占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1、成本核算范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4、利潤分配。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于市
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號,共計約______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筑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復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______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后,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后,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項目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占項目公司%股權,乙方占項目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后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后__________日內。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系,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_________________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于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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