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
一、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二、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嘗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三、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四、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五、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置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六、使用易燃物質,一定要遠離火源,使用電源一定要先檢查電路。對有毒藥品要嚴防誤入口內或接觸傷口,用后不能隨便亂倒。
七、做電學實驗時,所用電工工具,一定要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做有毒和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
八、濃酸、濃堿具有強腐蝕性,使用時要注意,切勿使其濺到衣服和皮膚上,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近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燒傷。
九、對有毒品及貴重藥品,應加強管理,專柜加鎖保管,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果剩余如數歸還。
十、對易燃、易爆及受光易分解、揮發的物品等,應避光置放于陰暗處。
十一、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用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
十三、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十四、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后離開。
1、 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 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3.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2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3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4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5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6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7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8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9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等研發任務。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確保安全文明從事研發工作。
4.2實驗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時候應保持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帶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4.3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安靜,物品擺設要整齊、規范、科學,做好四防、五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電、氣;查儀器設備)。
4.4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5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4.6對于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預熱登記。
4.7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8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儀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各儀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3所有藥品、試劑都有指定位置,藥品、試劑使用和購買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種藥品、試劑要有正確清晰的標簽,包括名稱、濃度、規格等,按正確方法取用。
5.4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5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服。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6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5.8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實驗室安全。
5.9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對需要長時間連續進行的化學實驗,必須派兩人輪流替換照看。實驗使用過后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5.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準,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5.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鹁獬笠⒁獗Wo現場。
5.1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5.13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5.14裝強腐蝕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自洗凈。
5.15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膠墊或草墊墊好,如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軟后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試管加熱液體時,不可將管口對人,以免濺出傷人。
5.17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 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傷人。
5.18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9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20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建立《儀器設備臺帳》。
6.1.2儀器設備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蚧バ7椒ㄟM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可批準啟用。
6.1.4管理員至少每年兩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
6.1.5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實驗室儀器藥品清整歸位,檢查實驗儀器是否運作正常,無灰塵蛛網及污垢,對量筒,燒杯等易碎易裂之儀器應清點其數量,并呈報廢數,根據清點結果,對損壞或缺失儀器藥品進行報修,并及時請購。
6.2.4每臺儀器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范,監測/檢測規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5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6凡經過記載有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3.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3.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3.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3.4長期不用的儀器設備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由專人管理,管理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單獨存放。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并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7.6劇毒物品要專人專柜保管,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
7.7使用場所應保持清潔和通風良好,工藝裝備應盡量密封,工作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如發現有故障時,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7.8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實驗裝備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工作前應打開通風。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應為專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9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7.10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衛生管理按定人定區域劃分,實行片區負責制。
8.2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
8.3嚴格衛生責任制,各實驗室應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實驗完畢,應立即進行清潔整理,將使用儀器清洗干凈,玻璃儀器放入烘箱干燥,物歸原處,將實驗臺,通風櫥整理干凈。
8.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
8.5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6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干凈,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藥品歸藥品室,不得滯留現場。
8.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本管理規定自至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具備常規檢測儀器且根據企業要求配置相關的檢測儀器,建立儀器設備檔案。
(二)建立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填寫報表。
(三)化驗室根據檢驗需求填寫儀器采購單,經工程師批準后進行采購,工程師驗收檢定合格后存檔。
(四)將儀器設備應用“三色標識”(綠色表示完全可用—用于數量少的
設備,黃色表示降級使用,紅色表示不可使用)。
(五)檢測儀器和計量器具要交由有關檢驗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應有周期性檢驗合格證。
(六)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運行部正常,經化驗員檢查并無法調修的情況下,填寫保修表,經批準后,聯系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七)化學試劑應分類存放,妥善保管,防止變質變壞,并定期檢查。
(八)里(退)休人員應在離崗前一個月辦理儀器交接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移交或私自處理原有儀器。
(九)經檢驗部門確認有缺陷或不可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停止使用或報廢,并做安全處理。
(十)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十一)實驗室內安裝防暴器,配備滅火器材,保持通風換氣,高溫季節加強巡檢。
二、產品質量檢驗管理制度
(一)有專業的檢驗室和檢驗人員。
(二)相關產品中的。甲醇、砷、鉛等非常規檢驗項目的含量的檢驗委托合法地位及能力的單位進行。
(三)按規定對半成品、成品進行質量檢驗及控制,認真做好檢驗記錄。檢驗不合格產品要進行新加工并再次檢驗。
(四)出廠產品有檢驗合格證。
三、實驗室人員管理
(一)化驗員做實驗時,要穿化驗員服裝,做微生物實驗時,要嚴格按無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二)非實驗室人員無特殊情況禁止入內,若進入,請嚴格遵守實驗室規則,禁動實驗室任何設備、試劑或藥品。
一、實驗室管理制度
1.為確保食品添加劑檢驗工作的公正與客觀,檢驗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謹的科學態度和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要做到細心、耐心和專心;還要具有熟練,正確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學作風、清潔的衛生習慣。
2.檢驗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法定標準、企業標準,并嚴格按標準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其質量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均不得岀廠、不得銷售、不得使用。
3.實驗室應保持安靜、整潔、和諧、規范、科學的工作環境。
4.對一些關鍵的計量標準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儀器,必須經校驗后,方可使用。
5.檢驗使用后的器具,應按規定及時清洗。檢驗用剩的試劑,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響檢驗數據。
6.在使用和操作各種儀器前,必須理解和熟悉各種儀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對儀器進行必要的檢查,使用完畢后應做好對儀器的清洗,必須保持儀器的完好,并認真做好儀器使用記錄。
7.為保證檢驗數據的可靠,準確,儀器應定期進行校驗(一般儀器均規定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驗臺帳。儀器維修后,應使系統適用性符合規定或經校驗后方可進行測定。
8.易燃,易爆,腐蝕,劇毒,貴重藥品等試劑,必須嚴加管理。個別毒品試劑,貴重物品必須按專人,專柜,雙人雙鎖管理。
9.凡使用有毒,揮發性試劑時,必須在毒氣柜內進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試劑時,必須嚴加小心。對檢驗用過的一般廢溶劑應倒入廢液桶內,對一些特殊的廢溶劑,如酸,堿,氧化劑等,應作酸堿和氧化還原處理后,再倒入廢液桶內。
10.檢驗完畢及時清理現場,保持整潔。檢驗數據應如實的直接填寫在原始記錄中,不得記在其他地方。檢驗原始記錄必須按規定記錄,字跡清晰,計算正確。
11.對調換崗位的檢驗人員和新進的檢驗人員,必須進行新崗位培訓和實習。新崗位培訓和實習期為16個月左右(根據崗位的難易程度而定),并有專人帶教。培訓和實習期滿,經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獨立上崗操作。
12.各實驗室要定期清掃,保持實驗室地面與臺面的清潔整齊。
1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閑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有事事先請假,并保證做好工作交接。
14.實驗儀器、玻璃器皿、試劑瓶應擺放整齊,實驗地面、臺面和墻壁要保持清潔干燥,儀器表面光潔。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應歸還原處。
15.上班時間,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應常換洗。
16.熟悉并遵循實驗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試藥時,應在通風廚內操作,使用劇毒藥時,要嚴格按管理制度執行。廢物、廢液及時清理,用過的濾器洗凈晾干。
17.對易燃、易爆、劇毒及腐蝕性化學試劑以及貴重儀器設備、用具要有專人保管,責任到人。
18.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不能用實驗器皿盛裝食物。
19.按要求填寫實驗記錄及報告單,并及時歸檔。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水、氣閥門和門窗后方可離開。
21.加強實驗室安全工作,未經許可,外單位人員、閑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聯系工作請直接找相關辦公室人員,加強安全衛生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二、人員及培訓制度
1.人員:實驗室所有承擔分析或管理的人員應具有中?;蛲纫陨蠈W歷,并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再經過專門的培訓后方可承擔實驗室工作。
2.培訓:
2.1凡新進入實驗室中的工作人員,應首先在實驗室經理或主管的指導下進行培訓。
2.2新進入實驗室中的工作人員,應由專人帶領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在培訓一段時間后應進行小結并由帶教人員評定培訓結果(小結及評定應存檔),在完成該項培訓后,該受培訓人員應參加“食品衛生檢驗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在取得培訓證書后,該人員方可獨立進行檢驗分析工作,方可獨立出具分析報告。
2.3實驗室每生成一份新的'SOP后,應組織SOP中牽涉到的相關人員,在實驗室主管的指導下進行培訓,在進行培訓后分析人員方可按新SOP執行,培訓應有培訓記錄并歸檔保存。
2.4實驗室應每年對所有的分析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一次,并考核,培訓及考核結果應歸檔保存。
三、原始記錄管理
1.記錄的管理:實驗室中所有原始記錄均應處于可控狀態,由專人負責發放、回收及歸檔保存,過程應均有記錄支持并有有關人員的簽字確認。
1.1記錄的發放:實驗室中所有記錄均應有專人負責復印,空白記錄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分析人員不得隨意復印使用,空白記錄應編號后發放,不得發放無編號記錄,發放應有專門記錄。
1.2記錄的回收與歸檔:實驗室中所有記錄在填寫完畢后均應及時上交至專門人員處存放,上交應有專門的記錄,分析人員不得隨意保留原始記錄。專門負責保管原始記錄的人員應將回收的原始記錄置專門地點上鎖保存,并記錄在案。每年年底時應將年內回收的所有原始記錄交至檔案室歸檔,并記錄在案。原始記錄的歸檔保存期一般為樣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驗證文件等)應永久保存。
2.記錄的填寫:實驗室中所有的記錄填寫應做到真實、準確、完整、直接、及時、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體如下:
2.1填寫記錄內容應真實,不得隨意偽造數據。
2.2填寫記錄時按表格內容填寫齊全,不能留有空格;如無內容填寫時,空格處應劃線或標明“N/A”,內容與上一項相同時應重復抄寫,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寫原始記錄時應做到及時,實驗信息應立即直接填寫到正式的表格、檢驗記錄中,不得將原始數據填寫在草稿紙上,而應該記錄在原始記錄上。
2.4書寫要清晰、易讀。填寫有錯誤時不得隨意涂改,應在錯誤數據上劃一橫線,并在附近空白處填寫正確數據,簽名并標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來的文字上重寫。應保證原始錯誤數據可辨認。
四、樣品管理
所有來樣填寫的內容如品名、批號、抽樣數量等取樣信息進行復核,填寫來樣登記表,并依據樣品保存條件將樣品至專門地點存放。分析員依據請驗單得到分析任務后向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領取樣品,分析時應注意保持樣品不受污染,分析完畢后應及時將樣品歸還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不得隨意丟棄。如樣品屬毒品,應嚴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進行操作。
1.分析剩余樣品不得隨意丟棄,應由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交至實驗室置專門地點存放,等待統一處理。
2.成品留樣應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間體及投料用原料應至少保存三個月,過期樣品應統一處理。
五、實驗室標準品的管理
1.實驗室標準品包括從外購買的可直接用于檢測的標準品、外來實驗室具有COA的標準品或本廠自行進行標定的工作對照品。
2.所有對照品均應按照說明書規定條件存放,存放地點應上鎖,不得隨意擺放。
3.凡標準品應立即交由實驗室人員按有關標準品管理方法進行統一采購、登記及領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經登記的情況下隨意使用標準品,標準品使用后應及時歸還標準化室,應記錄使用情況。
六、實驗室留樣管理
1.留樣觀察工作應由熟悉業務和責任性強的人員負責,收存樣品時,應建立留樣登記表,詳細記錄留樣品名、批號、規格、數量、日期、質量情況、經手人等等內容,然后定期觀察檢驗,并建立留樣觀察記錄和臺帳,做好留樣觀察技術檔案。
2.留樣樣品保存到樣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規定有效期的樣品保存3年。
3.必須嚴格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留樣,不得擅自將留樣隨意處理。
4.在產品有效期期間,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由留樣觀察員將質量異常情況以書面質量統計資料上報部門領導,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為保持檢驗數據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標定,必須使用基準物質進行標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規定為三個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須進行復標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時,應控制其實際濃度不超過標準濃度的±5%。滴定液必須有專人配制,標定,并有第二人進行復標。
3.滴定液在存放期間,要注意物理性狀變化。若有沉淀、變色等情況,應棄去,重新配制或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后,再標定使用。
4.標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應經過校驗,方可使用。
5.配制及標定滴定液應在規定溫度和濕度的環境中進行,若標定溫度與使用溫度相差過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時,應重新標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應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內。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內。移取放出液體時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體。
7.滴定液配制、標定必須有記錄。并經復標核對后方可使用。標定的相對偏差不超過0.1%,復標和標定相對偏差不超過0.1%。
8.滴定液的標簽應注明:標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標定者、復標者、標定濃度。
9.對遇光變色的,不穩定的滴定液應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氫氧化鈉存放于塑料桶內。滴定液應在規定的溫度、濕度環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從有資質的單位采購。
11.購進的滴定液應登記在冊,并按上述規定進行管理。
13.購進的滴定液按規定在三個月內使用,到期需進行復標。但超過滴定液瓶上標注的有效期的,必須棄去,不得再使用。
八、儀器及器具管理
各種儀器都是產品檢驗的重要工具,必須正確使用,認真保養,確保各儀器、設備處在正常狀態下,以保證檢驗任務的完成。
1.儀器室設置布局應符合要求,并便于儀器的操作、清潔和維修。儀器室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要有適當的防震、防塵及專用的排氣等設施,儀器室應遠離高溫及磁場。
2.儀器室應有專用的溫度及濕度控制裝置;儀器所用電源應保證電壓恒定,有足夠的容量,并有良好的專用地線。
3.儀器室人員管理:
3.1儀器分析人員在進行分析工作前應先了解儀器使用原理,掌握各臺儀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備對儀器日常維護的能力。
3.2在使用儀器前,應認真查看“儀器使用記錄",了解儀器是否可正常運行。
4.儀器室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燥,定期進行清潔工作。
5.嚴格控制儀器室進出人員,非儀器分析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儀器室。
6.儀器分析人員應每天記錄儀器使用情況及儀器室溫濕度。
7.儀器分析人員應注意保持儀器室的整潔,根據衛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掃衛生,天平應定期更換干燥劑。
8.儀器須經校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須定期進行校驗。
9.儀器使用應嚴格遵守儀器標準操作程序,未經培訓者不得隨意使用。
10.儀器使用后,應進行清理、清潔工作,不得有留樣液、試劑、紙屑等,并在儀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
11.儀器開啟使用中如發現異常情況,自己又不能處理,應立即關機并報告主管,等待處理。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開儀器。
12.非本單位或非本部門人員要使用儀器,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必須由實驗室人員在場,才能使用。
13.儀器室須保持規定的溫度濕度;保持整潔,每日作好清潔工作,每星期大掃除一次。
14.下班時,儀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員負責鎖門,鎖門前要檢查儀器(包括電腦)、電源、空調器是否已關閉以及室內情況,在一切正常的情況下鎖門,鑰匙放在實驗室內固定地方,否則發生意外,由當日鎖門者負責。
九、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
1.室內應備有專用的接種棒、酒精燈、試劑架、搪瓷盤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無菌操作衣、帽和口罩應每次使用后必須進行清洗和高壓滅菌。
3.檢驗前應做好微生物實驗室及工作臺的清潔,并用規定方法進行滅菌消毒。
4.微生物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無菌概念,入室前應嚴格洗手消毒。穿戴無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妝、佩帶飾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觸食品添加劑。出室時應脫去無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掛放在指定的地點。嚴禁穿戴無菌工作衣、帽走出無菌室,進入非潔凈區域。
5.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皮膚有傷口者不能進入無菌室進行微生物操作。
6.在進行檢定菌和食品添加劑檢驗操作時,不得用手直接接觸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種環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須經過火焰熾灼滅菌,冷卻后方可使用或收還。
8.檢驗過程中用完的器具應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種、菌液或其他帶菌培養物的器皿應在沸水中煮沸約30分鐘或進行高壓滅菌后,方可棄去。操作時若將菌液碰到手或桌面,應及時用消毒液處理,不得污染環境。
9.檢驗完畢應及時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潔工作臺及地面,并用紫外線燈消毒,關閉電源。室內應絕對保持整潔,定期消毒處理,保持無菌環境。非微生物檢驗人員不得進入無菌室,并謝絕參觀。檢定菌(法定標準規定用作生物檢定的一切菌種)有專人保管。原始菌種須在低溫保存,并作好檢定菌的傳代工作。無菌檢查后的菌液,必須經高溫滅菌后棄去。凡作暴露菌試驗后的雙碟培養基應經加熱約30分鐘后棄去。
10.潔凈室潔凈度的監測工作應定期測定,并記錄存檔。每次進入無菌室操作時,必須同時進行環境暴露試驗檢測。
11.潔凈區域與非潔凈區域的壓差應大于10,潔凈區域各室之間的壓差應大于5,并按規定隨時檢查,應符合規定。
12.操作使用后的無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須進行清潔和消毒。未經消毒的無菌衣不得帶入無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檢測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十、檢定菌、培養基管理制度
1.檢定菌:凡法定標準規定用作生物檢定的一切菌種。
2.檢定菌種的?
3.檢定菌須有專人管理。
4.將購來的各種試管斜面菌種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時必須按規定的方法啟用,并做好使用記錄。
6.嚴格按標準操作程序的規定進行菌種的傳代接種。
7.將傳代并經培養后的菌種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種需標明菌名、接種日期和規定的使用有效期。
9.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無菌檢定工作。
10.菌種處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種斜面、過期的菌種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須在沸水中煮沸60分鐘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鍋在121°C消毒1小時,方可棄去,未經消毒的菌種斜面一律不得隨意的棄去,以防環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養基需按標準操作程序進行制備和消毒,置規定溫度的生化培養箱內培養規定時間后,應檢查無菌生長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從江蘇省疾控中心購買的培養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試驗后的雙碟培養基必須經加熱煮沸1015分鐘后棄去。
13.培養基處理:使用過的培養基,若為無菌則置沸水中煮沸60分鐘以上,再棄去;若為有菌,則必須經高溫消毒后方可棄去。未經消毒的培養基一律不得隨意的棄去,以防環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貴重物品、劇毒品管理制度
1.凡貴重物品(如鉑金絲、鉑金坩堝等)均應放入保險箱中專人專管。
2.保險箱應雙人雙鎖。因工作需要使用時,由領用人員簽字登記領出。用畢及時清洗干凈登記歸還,并填好使用記錄。
3.貴重物品損壞或保管不善而丟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負責,并按公司規定處理。
4.劇毒試藥保管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素質和品質,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的專業與安全知識。
5.劇毒試藥購進后,保管員應檢查其包裝完好,封口嚴密,標簽文字清晰完整,無污染、無滲漏、無破損、無啟封痕跡等。檢查后,稱毛重,填寫記錄,兩人共同簽名。
6.劇毒品必須加雙鎖分類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險箱內,保險柜的密碼和鑰匙由兩人分別保管,只有在兩人同時在場時才能打開柜子。使用中必須雙人雙鎖管理。
7.劇毒品應根據測試需要發放,由兩位保管員分別稱量和復核,并填寫發放記錄,領用者在記錄上簽名確認,按規定使用和后處理,測試結束后立即歸還原處。同時進行劇毒品使用記錄(包括使用日期、劇毒品名稱、數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簽名)登記。
8.除另有規定外,劇毒試藥開啟后有效期暫定五年。在此期間,若有異常情況,如:吸潮、發霉、變質等現象,應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交環保、安全部門集中處理,并做好記錄。過期的劇毒試藥也參照本條處理。
十二、復核制度
1.化驗員將檢驗記錄填寫完畢后由部門主管復核。未經復核簽名的記錄處于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批記錄。檢驗員對此負責。
2.復核依據為該品種或該項目檢驗規程。復核內容為檢驗項目完整、不缺項;書寫工整、正確,改錯正確(必要時加以說明);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單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均正確;實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3.原始記錄符合規定要求,復核人員簽名。否則可拒絕復核,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后再復核簽名。
十三、玻璃儀器管理制度
1.各種玻璃儀器要分門別類的存放,以便取用。經常使用的玻璃儀器要洗凈干燥后放在專用柜內,清洗清潔度以不掛水珠或內壁有一層均勻水膜為準。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則不可以加熱干燥,應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凈后,應用干凈濾紙包住兩端或全部用濾紙包起來,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畢,洗去管內的溶液,再用純水沖洗,上蓋玻璃短試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盡水倒置,夾于滴定管夾上,長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墊紙,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畢洗凈,置濾紙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潔凈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繩將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長期保存的磨口儀器應在塞間墊一張紙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間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轉動,以免損傷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儀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凈,放在專用紙盒內保存。
8.精確玻璃儀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校驗,確保其準確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1.實驗室化學試劑貯存環境:實驗室化學試劑應單獨貯藏于專用的化學試劑貯存室內。該貯存室應陰涼避光、通風良好,防止由于陽光照射及室溫偏高造成試劑變質、失效。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設施器材完備,以防一旦事故發生造成傷害和損失。
2.盛放化學試劑的貯存柜需用防塵,耐腐蝕、避光的材質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學性質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
4.危險品應貯藏于專室或專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還應門窗堅固且朝外開。其中易燃液體貯藏室溫度,爆炸品貯藏溫度均不得超過30°C,照明設備采用隔離、封閉、防爆型。
5.化學試劑的貯存管理需由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具有高度責任心的專人負責。
6.實驗室操作區內的櫥柜中及操作臺上,只允許存放規定數量的化學試劑,不允許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學試劑須貯存在規定的貯存室中。檢驗中使用的化學試劑種類繁多,須嚴格按其性質(如劇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揮發、強腐蝕品等等)和貯存要求分類存放。
7.各種試劑均應包裝完好,封口嚴密,標簽完整,內容清晰,貯存條件明確。
8.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掉落模糊時,應立即重新貼好標簽。
9.劇毒試劑試藥應執行雙人雙鎖專柜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實行復核制。
10.試藥開啟使用應填寫啟封簽。啟封簽內容:啟封日期、有效期至、啟封人。填寫好的啟封簽應貼在試劑瓶上。
11.試劑啟封后,固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五年,液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試藥必須在其有效期內使用。
12.如果試藥在有效期內出現異常情況:如變色、吸濕等,則有效期提前結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出入實驗室,實驗室儀器、設備非經允許,一律不準搬動和使用。
2.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險物,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定,在指定的地點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試劑必須避開明火。
3.易燃液體加熱,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4.實驗室內的防火設施必須齊備,保持良好狀態,嚴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實驗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
5.所有檢測工作均應按檢驗規定進行,不得擅自變更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蝕性試劑,或操作中產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質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并按規定戴好防護眼鏡、及浸塑手套等防護用具。操作結束后,要及時妥善處理現場。
7.所用試劑應貼有標簽,并按化學性能分別存放,絕不能在容器內盛放與標簽不符的物質。在試劑使用前應仔細核對品名、規格、有效期、以免發生差錯。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或帶手套),且不能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高壓鋼瓶應存放于規定地點,并由抱箍固定,開啟高壓鋼瓶開關時,應緩慢,并不能將出口對人。
10.嚴禁用嘴吸取各類化學藥品。
11.各項設備儀器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隨時掌握設備使用情況,發生故障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儀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為控制使用的儀器,設備運轉中嚴禁操作人員脫崗。
13.劇毒藥品管理,必須兩人掌握鑰匙,嚴格劇毒藥品收發管理制度。
14.實驗室內所有電氣設備不得擅拉臨時電線,不得有裸露線頭或直接連接電器。
15.工作結束或離開操作室時,檢查水電汽及各種開關是否已經關閉,確認后方可離開。
十六、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實驗室是檢定產品質量的重要工作場所,潔凈的環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員進入檢驗室前,須更換好清潔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實驗室人員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門窗玻璃、墻面、天花板清潔完好。
3.實驗室內設備、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臺面整潔,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和私人雜物,試劑擺放整齊并符合清潔、安全標準。
4.實驗室內不得吸煙,不得吃食品。
5.無菌室、精密儀器室等,應按其特殊要求進行清潔及消毒工作。
6.工作結束后,各人將各自的臺面、水槽收拾干凈,工作臺、試劑架、試劑瓶等必須清潔無積灰。
7.公用場所由全體人員分工負責,定期打掃。工作場所包括公用工作場所要求定期進行大掃除。
一、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學校領導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管理,學校每學期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兩次檢查。
二、實驗室電教實驗員兼職安檢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叫停終止有礙安全的實驗操作以及一切發生在實驗室內的危及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活動。各級領導必須支持安檢員工作。
三、實驗室以及儀器保管室應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并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有壓力容器、電路、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及放射性物質等物體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五、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或儲物柜存放,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教學實驗領用時必須經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簽署意見,報教導處備案,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實驗結束后,危險物品剩余部分必須立即清點歸還,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電教實驗員(安檢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保衛部門批準后,才能使用,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十、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類型的`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處沒收器具。
十一、對違反操作要求,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資、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
十三、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的群體或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檢查,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十五、實驗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設、清潔衛生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學校定期對實驗室衛生工作進行檢查,敦促相關人員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及雜物。
根據中學物理教學大綱的要求,要注重培養學子的`動手能力,實驗正是培養學子動手能力,提高實驗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徑。
一、學校成立實驗教學管理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物理教師、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任組員。
二、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制訂具體的實驗教學周計劃,并交由實驗教學管理小組備案。
三、實驗教學管理小組要制定學期實驗準備報告。
四、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每次實驗課后要填寫崗位日志,記錄實驗室運行情況。
五、每次實驗課后,學子要撰寫實驗報告,根據實驗現象、數據及結果分析并得出結論,并由老師批閱。
六、保證演示實驗,分組實驗開出率要達100%。
七、物理考試試卷的題目設計要按教學大綱要求,包括規定比例的實驗題目。
八、制訂實驗操作技能抽測計劃,按一定比例隨機抽選一部分學子進行實驗操作并寫實驗報告,由任課教師和實驗管理員共同對實驗操作技能評分,由任課教師評定實驗報告成績。
九、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制訂自制實驗教具計劃,根據實驗教學計劃制作實驗教具。
一、實驗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管理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易燃、危險品時,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三、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xx米,禁止敲擊和碰撞。
四、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有接地要求的一起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觸電阻。
五、實驗室的鑰匙應加強管理,任何人不準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六、實驗室的建筑維修、改造、設備時,專業人員必須在現場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七、實驗完畢后,實驗儀器和用具要整理好存放,離開實驗室時切斷電源、關好水、電、窗等。
八、對于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處理,直至九、滅火器,應存放于明顯易取之處,安全員要定期檢查、更新。
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其他不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1.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人員及其他外來人員的行為,保證實驗工作有序進行及實驗設備的安全使用,確保實驗室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規范。
2.適用范圍:
2.1本規范適用于公司實驗室人員及進入實驗室的其他部門人員;
2.2本規范同時適用于進入實驗室的非公司人員,包括客戶、供應商及其他機構人員。
3.規范內容:
3.1實驗室人員每天上班時,使用燃氣泄漏檢測儀檢測燃氣管路,確認燃氣管路有無泄漏;
3.2每次測試前,實驗人員要確認試驗管(線)路連接是否正確,確保自身及設備安全;
3.3實驗室內禁止吸煙;
3.4實驗人員需確保測試現場及實驗室的整潔,維持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3.5實驗室人員需按設備維護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點檢;
3.6實驗室人員對實驗室設備及工具要進行日??垂?,如有外借,需記錄并追蹤;
3.7上班時間,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包括玩電腦、玩手機、聚眾聊天等;
3.8測試過程中,不得離崗,必須離開時委托他人看管;
3.9上班時間需按公司規定著工作服;
3.10公司其他部門人員進入實驗室時,需按實驗人員指示進行作業,不得私自進行測試,隨意摸、碰實驗設備;
3.11非公司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需有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級別人員陪同方可進入,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闖入實驗室;
3.12實驗室內禁止拍照。一切拍照需經過實驗室負責人或更高級別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3.13非實驗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出入;
3.14測試中注意人身安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3.15每天下班時,關閉燃氣管路閥門,斷水、斷電,關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1、中小學實驗技術管理人員是教學或教學輔助人員,是學校開展實驗教學(物理、化學、生物、科學、通用技術)、實驗研究和課外科學探究活動的重要業務崗位。
2、具備中級職稱的實驗技術管理人員應能培訓和指導初級職稱的實驗技術管理人員的業務工作。具備高級職稱的實驗技術管理人員,在具備中級職稱的基礎上,還應具備扎實的實驗教學理論研究、課題研究、創新制作的能力和成果。實驗技術管理人員均需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并獲得上崗資格證書。
3、實驗技術管理人員在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的領導下,負責擬定本學科、本學期實驗教學計劃,將本學期各年級實驗目錄張貼上墻,參與、配合并監督學科教師完成本學期實驗目錄及工作計劃。總結反思本學期實驗教學工作完成情況,努力保證各個學科實驗教學開齊、開足、開好(簡稱實驗“三開”)。
4、掌握各年級、班級的教學進度,按實驗計劃和《實驗通知單》擬定本周實驗教學課表和任務項目,準備實驗儀器設備、配置藥品和耗材,填寫實驗室教學日志。熟悉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熟悉本學科所有實驗的目的、原理、步驟和操作規范。實驗技術管理人員應直接從事實驗課教學,參與實驗教學課題研究,應參與并協助學科教師完成實驗。組織學生參加實驗操作考試、考查活動。
5、配合學科教師指導學生遵守實驗室規則,及時處理實驗室應急情況,確保儀器設備和學生人身安全。組織學生輪流打掃實驗室清潔衛生。
6、負責實驗儀器設備器材藥品的賬務管理、實物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申購補充,并實行信息化管理。應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學年盤存一次,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卡物相符。
7、熟悉本學科實驗儀器設備的規格型號、功能、使用方法、技術標準、商家產地、一般質量檢測方法和性價比。收集整理儀器設備及實驗教學檔案資料。
8、負責實驗儀器設備的保養、防護、維修,嚴格按照說明書規定對教學儀器進行常規保養,按不同性能與要求做好儲存工作,以保持教學儀器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對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復,以延長使用處限。并做好“三廢”、電子垃圾回收處理,滿足實驗教學正常開展需要。參與并組織改革創新自制教具,改進、創新實驗裝置。
9、有計劃地開放實驗室。有計劃地組織學生進行探究性實驗和科學研究活動。有計劃地舉辦實驗教學競賽和成果展示活動。
10、加強實驗教學業務進修,經常訪問實驗教學網站,閱讀實驗教學期刊,掌握實驗教學最新發展動態,學習掌握數字化實驗技術,學習掌握信息技術與實驗教學融合的能力,參加有關實驗教學學術活動和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和學術能力,適應教育改革與發展需要。
11、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應定期對實驗技術管理人員崗位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按制度要求實行獎懲。
1、學生進入舞蹈房,換鞋入內,按要求擺放鞋物。
2、舞蹈房內不得大聲喧嘩,不得損壞舞蹈房內的公物,如有損壞,執行賠償制度。
3、學生應遵守紀律,講究衛生,做到三清:地面清、玻璃清、鏡子清。
4、舞蹈房供學生訓練使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5、離房時關閉門窗,關閉電器開關。
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一、實驗室為實驗教學專用場所,一般都不借作他用。除實驗室工作人員和相關學科教師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實驗室所有儀器、藥品、教具主要用于本校教學,一般不予外借,以確保實驗的正常進行。
三、所有儀器、藥品、標本、模型等均須按部頒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定櫥定柜放置整齊,電子儀器定期通電保養;貴重儀器、精密儀器設專櫥加鎖保管,定期檢查;危險藥品在陰涼通風處設專櫥存放;劇毒藥品設專櫥加鎖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有關部門每年對所有教學儀器的賬目、實物和使用情況進行清查,根據儀器的損壞程度決定報廢或維修,并根據教學需要查報儀器添置計劃。
四、教師使用儀器必須通過實驗員,并由備課組長填寫實驗準備通知單,演示實驗于3日前通知,學生分組實驗于一周前通知,堅決杜絕口頭通知。
五、實驗員在接到演示、分組實驗通知單后,及時將實驗所需儀器裝配、校驗好,化學試劑按要求準備好,經教師檢查并試做確認無誤后,由備課組長簽字認可。實驗完畢,由實驗員清點、驗收。
六、演示實驗所用藥品、器材用好后及時歸還實驗室,教師在實驗中因正常工作損壞儀器須簽字登記,以便添置補缺。
七、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按指定位置就座,填好學生分組實驗登記卡,并在教師的指導下檢查儀器是否齊全完好,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如有儀器損壞應及時報告,視具體情況酌情賠償。
八、前一個班實驗結束后,實驗員應及時對儀器和藥品進行檢查,對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對消耗較多的藥品要及時添加,以便后一個班的實驗順利進行。
九、實驗室人員負責做好儀器、藥品的防潮、防塵、防毒、防火、防爆、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和一定范圍內的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實驗室的通風、干燥、清潔、衛生。
十、實驗室人員要做到大公無私、以身作則,既有良好的服務態度,又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合理的規章制度,做好管理工作。
實驗操作規程
一、防觸電:使用電器時要防止觸電,不要用濕手觸摸電器,實驗儀器按要求連接后,需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實驗。用電結束后應拔掉連接電源的插銷。
二、防漏水:用水后應及時關好水龍頭,防止因下水道堵塞造成實驗室地面電源的觸電事故。
三、防中毒:嚴禁將飲食或餐具帶進實驗室,實驗結束后必須洗凈雙手再離開實驗室。凡能產生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防止中毒。
四、防刺傷: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進行實驗,對各種儀器必須輕拿輕放,防止因玻璃儀器破裂而引起刺傷。
五、防爆炸:對易爆炸的化學藥品按分類,隔開放置在低矮、陰涼通風處,防止試劑的摔落引發爆炸。
六、防火災:對易燃的有機試劑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并與氧化劑隔離放置。防火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藥液。
七、防盜竊:實驗室設安全責任人,負責定期檢查實驗室內的安全設施。貴重儀器、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定期檢查,尤其是劇毒藥品的取用要認真稱量并登記。實驗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一切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1、物理實驗室安全條例
一、明確實驗室操作規程,并上墻。
二、妥善保管好各種實驗用品,嚴禁煙火。
三、定期檢查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工作人員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有良好通風設備,使空氣暢通,保證各種實驗安全進行。
五、做好實驗儀器的防潮、防盜、防塵等安全保衛工作和環境衛生工作。
六、實驗室有師生活動時,必須保證所有安全出口的暢通。
七、做好庫房實驗儀器的'分類擺放工作,做到不混放。
八、每天上下班檢查水、電、門、窗,確保安全完好。
九、精心保養好貴重精密儀器。
2、化學實驗室安全條例
一、明確實驗室操作規程,制度上墻。
二、妥善保管好各種易爆、易燃物,嚴禁煙火。
三、定期檢查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工作人員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有良好通風設備,使空氣暢通,保證有毒、有煙實驗的安全進行。
五、劇毒藥品另外放置,箱上加鎖,由專人負責,做到雙人管理、雙把門鎖、雙人領料。
六、做好實驗儀器的防潮、防盜、防塵等安全保衛工作和環境衛生工作。
七、實驗室有師生活動時,必須保證所有安全出口的暢通。
八、做好庫房實驗儀器的分類擺放工作,做到不混放。
九、每天上下班檢查水、電、門、窗,確保安全完好。
十、精心保養好貴重精密儀器。
3、生物實驗室安全條例
七、做好庫房實驗儀器的分類擺放工作,做到不混放。
4、物理實驗室使用條例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按指定位置就座,填好學生分組實驗登記卡,不高聲講話,不亂動桌上的實驗器材。
二、注意聽老師講解實驗要求和方法,有問題舉手提問。
三、實驗時不違反實驗操作規程,不亂竄位置,不亂拿別組的實驗儀器、藥品,不扳折實驗桌內的電源線。
四、不擅自拆卸實驗儀器,不帶走實驗器材或零件,實驗完畢,不經老師驗收不離開實驗室。五、保持實驗室內的清潔衛生,不在實驗桌面、墻上亂涂亂畫,不亂扔紙屑。
六、損壞、丟失實驗儀器,應向老師匯報并適當賠償。
5、化學實驗室使用條例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按指定位置就座,填好學生分組實驗登記卡,保持實驗室內安靜和良好的秩序。
二、實驗前要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了解實驗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步驟,檢查實驗的儀器和藥品是否齊全完好,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實驗,以免發生危險或損壞儀器。
三、實驗時要正確操作,仔細觀察,做好實驗記錄,發現實驗現象和結果不正確時要分析原因。
四、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告老師,冷靜地予以處理。
五、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儀器和實驗設備,使用公共儀器和試劑,用后應隨即歸還原處。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如有儀器損壞應說明原因并酌情賠償。
六、保持實驗室內清潔整齊,實驗用品在桌上要擺放整齊,廢紙和火柴梗要放在廢物箱內,廢液倒在廢液瓶內,嚴禁倒入水槽中。實驗完畢后要清洗儀器,整理好實驗用品,擦凈桌面。
七、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老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八、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寫好實驗報告,按時交給老師審閱。
6、生物實驗室使用條例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按指定編號就座,不得遲到早退。未經老師同意,不要亂動儀器。
二、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認真按規程操作,詳細記錄有關數據,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寫出實驗報告。
三、實驗時要服從教師的指導,認真做好當堂規定的實驗內容,不準擅自做其他實驗,不得挪用其他組內的儀器、材料。
四、取用藥品必須按規定的量取用,并及時蓋上瓶塞放回原來的位置,廢紙、火柴梗以及碎玻璃等不得隨便亂扔,應放進垃圾桶里。酸液及易腐蝕金屬的廢液、固體殘留物應倒入廢液缸內,嚴禁將廢液倒入水槽內,危險品及有毒物質的廢棄物必須交給老師處理。
五、實驗完畢,應協助教師清理儀器,擺放整齊,搞好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桌椅才能離開實驗室。一切儀器、材料未經教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
六、學生在實驗中損壞或丟失儀器,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并酌情賠償。
某大學重點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科研順利進行,結合各重點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實驗室崗位負責人二級負責制。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行實驗室主任-實驗員二級負責制。實驗室 實驗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嚴格執行實驗操作規范規程,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2、電器用電、辦公用電線路必須分開,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合格的電器裝置。每年至少對電線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申報更新、維修。對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測維修;
3、每天下班前巡查責任區,注意關門、關窗、關水、關電,做好防火、防盜的工作。
三、全體人員有責任愛護消防器材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對所屬范圍內(包括樓梯走廊等公共過道)的消防器材、設施應做到經常檢查。
四、各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實,認真檢查重點部位。檢查的重點是火源、電源、教學設備等防火措施和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早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五、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電器過熱、有異味等,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時關閉電源。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呼救并找準火源,判明火警性質,崗位工作人員就近滅火,同時迅速報警,按預定線路及時疏散人員,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六、發生火災事故應主動配合消防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及在撲救火災中的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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